安洪全 23-05-17
关于您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,我确实没找到对应的规范依据,所以我节选了两条相关规范原文:
一、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-2010中“4.2.1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: a) 应实行每日24 h专人值班制度,每班不应少于2人,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;”
二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-2013中“3.2.4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,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。
2 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,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;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、显示状态信息,但不应互相控制。
3 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。
4 其他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.2.3条的规定。”
个人观点:主控制是执行“每日24 h专人值班制度,每班不应少于2人,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”贵厂应该是没有异议的,至于分控制室是不是还要设一个人,这个人需不需要资格认证,鉴于贵厂的规模应该是属地的消防重点单位,可以由贵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去与属地的消防支队协商。